大眾銀行帳戶的請注意, 98年3月22日起按月收《帳務管理費95元》
★大眾銀行自 98年3月22日起,帳戶未滿一萬元者,按月收《帳務管理費95元》,請大家注意!大眾銀行的行員說不另行通知唷~不想被扣款的人,請務必銷戶或將錢領走。
帳戶管理費收取對象:包含活期儲蓄存款帳戶、大眾結圓儲蓄存款帳戶、證券儲蓄存款帳戶、Money總動員儲蓄存款帳戶,不含靜止戶、支票存款帳戶、外幣存款帳戶、薪資轉帳戶、Money+錢進信用卡指定存款帳戶,客戶年齡為22歲(含)以下、65歲(含)以上,或與本行有各項貸款往來且尚有放款餘額者。
※以下為大眾銀行公告之內容(http://www.tcbank. com.tw/popup/ 20090082. html)
親愛的客戶 ,您好: 公告日期2009.3.5
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本行的支持與愛護,為了給您的存款最實質的利率回饋,自 2009年3月22日起,本行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利息起算金額,由新台幣10,000元調整為1元,突破市場普遍規則,就是要讓您存入的每一分錢都能賺取利息,但若您的帳戶餘額未達新台幣10,000元(註1),自 2009年5月5日起(註2),本行將按月自帳戶直接扣收帳戶管理費新台幣95元。
提醒您盡早檢視您的帳戶,將帳戶餘額維持於新台幣10,000元以上,建議您可整合存款於單一帳戶,管理帳戶與資金運用將更為簡便。
如有疑問,歡迎您隨時洽詢各營業單位或24小時客服專線0800-011-456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大眾銀行
註1: 帳戶管理費收取對象:包含活期儲蓄存款帳戶、大眾結圓儲蓄存款帳戶、證券儲蓄存款帳戶、Money總動員儲蓄存款帳戶,不含靜止戶、支票存款帳戶、外幣存款帳戶、薪資轉帳戶、Money+錢進信用卡指定存款帳戶,客戶年齡為22歲(含)以下、65歲(含)以上,或與本行有各項貸款往來且尚有放款餘額者。另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、失業者及其他符合本行設定之特定身分條件者,得予以減免。惟客戶須依本行規定提出申請,並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本行審核,本行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。
註2: 月平均餘額計算基準:即自前 一月21日 至當月20日之存款月平均餘額,未達新台幣10,000元者,於當月21日收取帳戶管理費,惟首期依 3月21日至 4月20日之月平均餘額為基準,於 2009年5月5日收取帳戶管理費,嗣後均為當月21日收取。
註3: 帳戶管理費每月計算,每月21日扣款至帳戶餘額至零為止。
註4: 帳戶管理費收取標準及減免對象之條件,本行得依業務需要隨時調整並公告之。